一、執實見

一、執實見:凡夫於一切法執爲真實而起愛憎取捨堅固纏縛,爲生死因不得出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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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個就是執實見,這是凡夫的見,對於你所有的這些東西你執著它,認爲它是真實的。凡夫對於這一切法,這一切法的範圍就很廣,不光是東西,剛才我說了,東西啊、事情啊、有形的、無形的,這一切一切都叫做法,都當做真實。你當做真實,就有了愛憎、有了取捨,這就是凡夫的執實見。他不認得這些東西是空、無常,它是如夢幻泡影,他認爲是真實的,就全力去貪啊、求啊,要得到手,一得到手就不肯放。這就是由於這個「見」出來的,他認爲這是真實的,不知道這是夢,都是夢啊!

剛才看日本人寫的一個笑話,很可笑。說一個人做夢,得了很好的酒,就叫老婆:「你趕快燙了酒我來喝」,老婆就燙酒。在他老婆燙酒的過程之中他醒了,醒了就很懊喪。這酒並沒有,原來是個夢,他就後悔,他說不如不讓她燙酒,他這個夢還沒完全醒,對不對?他說要不燙酒可能就喝上了。因爲讓他老婆燙酒,等著的時候他醒了,沒喝成功,他就後悔,他說不如夢裏頭不讓她燙酒,不讓燙也能喝嗎,是不是?這就是執爲實有。這夢都醒了他還糊塗呢,就是這個意思。這一切皆在夢中,他不知道如夢如幻,看成是實有。所以「幻夢空花,徒勞把捉。」這是一個幻夢,一個空的花,你去抓它,抓著不肯放,這不是徒勞嘛!它不能抓。那小孩玩肥皂泡,一吐吐個肥皂泡很好看,是個球,但它馬上就要滅的。一個肥皂泡你去追求它,要把它抓住,兩個小孩爲搶這個還打架。咱們大人看這是愚癡極了,而小孩子他認爲是很應當的,這就是「見」的問題,他認爲這是真實的,所以他就要,要不著就難過,就要爭鬥。

這個裏頭說的「一切法」,範圍就很廣了,不光說的是生活用品、名譽、地位,還包括涅槃方面的。你要是修一點法也執著,這就是所謂「法執」。但在凡夫說,還是粗淺的這一步,對這一切眼之所見、耳之所聞,這種種種種的都認為是看得見摸得著的,這是真實的,對於其他一些道理沒法證實的,就相信它沒有。這個執為實有,不是如此的就否定是沒有,所以就愛、憎、取、捨。本來都是肥皂泡,這裏就妄生分別,以為這個肥皂泡會待得時間長些,是有的可以長一點,但有的肥皂泡一出來就破了,有的在空中跑半天才壞。但這個長短沒有多少分別,這種分別是沒有意義的。這愛呀、憎呀、取呀、捨呀,就是這種種愛憎取捨的堅固纏縛,凡夫就把自己捆起來了,捆得很結實,這個成為生死的因了。這生死根本就是因為你把這些東西看得太真實了,就不得出離。這個「見」是最差的,完全是這樣一個「見」,若不放棄,就不能修行。這是一種凡夫見,是凡夫的見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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