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 持名 (之四)

大勢至菩薩又說,我就是「以念佛心,入無生忍」,沒有靠別的方法,就從這個念佛的心,入無生法忍了。「今於此界,攝念佛人,歸於淨土。」大勢至菩薩就在這個娑婆世界,攝受一切念佛的人,都回歸到淨土。所以我們念佛,就得到大勢至菩薩加持攝受。今天大家能夠參加道場,正是由於大勢至菩薩的攝受。末後大勢至菩薩說:「佛問圓通,我無選擇。」這表示法法平等,無有高下。但平等不礙差別,若論應機,那念佛就是第一。所以說「都攝六根,淨念相繼,得三摩地,斯為第一。」念一句佛號,就把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根,一齊攝在佛號中了,一齊都清淨了。一心專誠念佛,一聲接一聲,於是念佛的淨念自然相繼,就是入三摩地的第一圓通之法。這裏所說的「三摩地」不是通常的正定、正受,而是楞嚴大定。它在果性叫做「大佛頂」,在因性叫做「首楞嚴」。「首楞嚴」可譯為一切事究竟堅固。修「首楞嚴」者叫做菩薩,證大佛頂者即是如來。大勢至菩薩說,欲入首楞嚴大定,在一切圓通法門中,念佛法門最為第一。由上可見,用眾生的凡心,信願持名,即可得無生法忍與首楞嚴大定的無上妙果。所以《要解》說,持名念佛是方便中第一方便。

「了義中無上了義」。「了義」什麼呢?簡單說來,就是分明顯了真實究竟的義理。注解中的「分明顯了」,就是常說的了了分明。其中的了字,也即是了因佛性中的了字。臺教說三因佛性。一正因,即「是心是佛」。二緣因,即「是心作佛」。三了因,即「究竟成佛」。這三因佛性也有個比方。木中有火,喻正因佛性。上古燧人氏發明了鑽木取火。鑽了木頭才能取出火來,所以鑽木就是緣因佛性。那麼什麼叫了因佛性呢?火出來了,木頭也燒盡了,一切都了,就是了因佛性。以下再引證幾段經文,《寶積經》說:「若諸經中,有所宣說,厭背生死,欣樂涅槃,名不了義。若有宣說生死涅槃二無分別,是名了義。」又《涅槃經》說:「依了義經,不依不了義經。」《維摩經》《寶積經》也都有同樣的指示。所以佛教中「四依」非常重要。「四依」就是依智不依識,依義不依語,依法不依人,依了義不依不了義。

「依智不依識」。我們不能依靠意識。在八識中,眼耳鼻舌身和阿賴耶識都沒有問題,出生毛病的在於第六識和第七識。第六識就是要分別,第七識就要執我。如果依第六識第七識當家作主,那就是認賊作子。所以要依靠智慧。《大智度論》說:「智乃本心照明之德,可與法性契合。學人宜定止妄識,策發真智。」這就是「依智不依識」的道理。

「依義不依語」。語是語言;義指實義,即是中道第一義諦。這本來不是文字語言所能表達,所以對於經裏的文句,應當深入思維其中的實義,而不是死抓住這一句的語言文字。如果這一句被你執死了,你自己也就被這一句執死了。所以禪宗說「死於句下」,就是說,你在這一句下死了。所以不應該依語言,而是依止其中的真實之義。

「依法不依人」。學法、求法、修法,所求所行的都是法。依靠法可以入道。關鍵是法。凡夫所說,若能契於正法,也應信受奉行。假令有人雖能顯現如佛之相好,但所說不契正法,於其所說,也應捨離,萬不可依靠。我們尋求善知識,不是看他是什麼地位──這位是佛學權威,那位是佛教團體的首長。專去聽這些頭銜,這就是依人。應該不論這些。我們只是看他的法如何,是不是契理契機。《圓覺經》告訴我們,凡夫想要得成聖道,首須尋求正知正見的人。經云:「末法眾生將發大心,求善知識,欲修行者,當求一切正知見人。」怎麼認清善知識呢?應從他的正知正見,而不是從別的條件來選擇的。

「依了義不依不了義」。都是佛經,經就有「了義」與「不了義」的分別。明白開示中道實相之義的是了義經。《涅槃經》說:「聲聞乘名不了義經,無上大乘乃名了義。」了義經說明究竟真實之理,如煩惱即菩提,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等。但在小乘法裏頭,只是講苦集滅道、十二因緣,不說人人可成佛,只說證阿羅漢,這就是不了義的。所以說《法華》時就改變了,佛說阿羅漢,那是化城啊!又例如大乘始教,說修行三大阿僧祇才可以成佛,但闡提不能成佛。這是因為當時眾生根器不夠,只有這樣說才容易接受。但到後來開權顯實,就說人人都有佛性,闡提也成佛。這不就是矛盾了嗎?那麼依哪個呀?到底能不能人人成佛呀?我們應依了義教所說,人人有佛性,闡提也能成佛。這是實說。當我們發現經典中有矛盾,我們只能依了義的經典。凡是宣說中道實相妙理的經典,即是了義經。我們現在正念的《阿彌陀經》,就是以實相作為體性,統統說的是實相,所以是了義教。《要解》說:「離一切相,即一切法。離故無相,即故無不相,不得已,強名實相。」極樂世界水鳥樹林等等莊嚴,都是事相。但全事即理,故水鳥樹林即是實相。全理成事,故一念心性,顯現極樂依正主伴,種種清淨莊嚴,故亦無不相。所以說「離一切相,即一切法。」要光是離一切相,那就成聲聞乘的偏空。本經是以實相為體,全妄即真,沒有一樣不是實相。以至於一毛一塵,一 一都是全體法界。所以《要解》說:「實相無二,亦無不二。是故擧體作依作正,作法作報,作自作他。」這就是說,極樂的正報、依報、法身佛、報身佛、自佛、他佛、教主、人民等等都是實相的全部理體。又說:「乃至……能信所信,能願所願,能持所持,能生所生……無非實相正印之所印。」本經不但深明理事無礙法界,並極顯事事無礙法界,所以說持名念佛法門是了義中無上了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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